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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0章 关于奶奶,一地鸡毛


三人回到村口,余秋堂将钢叉顺便放到余秋江处,和王浩峰在路口分别,各自回家。

    回去的时候,因为身上浓浓的血腥味,吸引沿路的看门狗吠个不停,但这时候的狗都被栓着,可不像后世,能出来到处跑。

    也不是担心狗咬人,而是担心人吃狗。

    人穷时,除了人,看到什么东西,都会想着能不能吃,这种习惯逐渐成为印在人们灵魂深处的饥饿感。

    以至于后世人们不再为吃不饱肚子而发愁,也不会再把吃肉当作困难,但人们看到各种没见过的物种,都会冒出“它的味道吃起来咋样”的念头。

    说是饮食文化,但其实所有饮食文化的形成,往往都充满着无奈,有多少真正是因为想吃得更好而流传的呢。

    因为犬吠,邻居们自然要出来查看,看到余秋堂一身血,开始还有些惊讶和畏惧,不知他袋子里渗血的东西到底是什么。

    待问清是野猪肉后,则纷纷很羡慕,虽然野猪肉比较硬,吃起来还有股淡淡的骚味,但再骚也是肉啊。

    很多人家大白馒头都吃不饱,更不别说吃肉,嘴里面馋的只要听人说起肉字,就能流好多口水。

    “没想到啊,你还有这种本事,堂堂。”

    “可不是嘛,你看这猪大的,怕是得有一百多斤吧?”

    “哪止,至少两百开外。”

    “这要吃多久才能吃完,真的本事大,我们家那几个臭小子,让去山里砍个柴,都能被獾追的鞋跑掉一只,没出息的。”

    余秋堂听力好,即使很细微的闲谈他都能听得清楚。

    虽然靠山,但是附近的猎人并不是很多,每个村子最多也就两三个,甚至有的村子还没有。

    猎人不是啥浪漫的工作,若是只想在外围打打野鸡野兔啥的,一般不会出大问题,但要是一旦进入山林深处,目标瞄准豺狼虎豹熊瞎子,那可就说不好。

    和出去打仗没啥区别。

    也是脑袋栓在裤腰带上,一个不留神,竖着出去,回来的时候就会横着。

    主要原因还是在于猎人其实不仅需要苦练本领,但也与天赋和身体有关。

    有的人耐力天生好,跑得快,力气大,那即使不用枪,在关键的时候,只要不是碰到熊或者豺狼群,都有转圜的余地。

    相反,身子骨很弱的人,即使丢一杆枪给他,也难以成为有些猎人。

    很多时候,面对凶猛的猎物,其实只有一枪的机会,猎物不会原地站着让你打,若是遇见猛兽,伱一枪也不一定能干死。

    只要它们不死,那你就危险了。

    没有沉着冷静,做好下个猎杀阶段的准备,就可能成为野兽的点心。

    “喂,秋堂,你这野猪肉卖不卖啊,我想搞点,让孩子们尝尝。”

    余秋堂停住脚步,转身笑着对问话的邻居说:“婶儿,你要啊,行啊,那就卖你点,你等下来我们家吧。”

    “那……你给婶儿算多少钱一斤呢?”

    余秋堂笑笑,“还能多要你不是,这样吧,我也不能亏着,就按照一斤一块钱吧。家里养的猪肉,一斤两块还不止,我这个价,是不是很公道了?”

    邻居想了想,跟着余秋堂后面,一起朝余家走,“不贵不贵,便宜着呢,我割三斤吧。”

    “这个价格的话,那我也要两斤。”

    “我来个五斤,给我稍微肥点的,我们家人都稀罕肥的。”

    “我……”

    余秋堂在前面走着,后面渐渐跟的人就多起来,开始只是看热闹,听说一斤野猪肉才一块钱,看别人买,自己都想试试味道。

    走着走着,余秋堂看到个熟悉的身影,刚要打招呼,对方也看到他了,急忙招招手跑了过来。

    “堂堂,你这是……”

    来人是个比余秋堂大几岁的年轻人,叫余秋山,也是余秋堂的堂兄,不过是余秋堂二叔家的儿子。

    余秋堂的父亲余得金一共兄弟五位,金木水火土,姐妹两个,余得金是老大,下面原本还有四位。

    其中最小的弟弟余得土英年早逝,现还剩下兄弟四个。

    老二叫余得木,在兄弟五人里混的最好,现在市里做生意,什么都倒腾,算是抓住了环境放开后第一波机会。

    一直到后来,他生意也做的很大。

    余得木和妻子都是很好的人,几个孩子也都很不错,虽然长期住在市里,一回到家里,就会给大家带很多好吃的,给孩子带玩具。

    余秋堂和余秋山堂兄弟关系还算亲密。

    “和江哥在山里搞个野猪,”余秋堂晃晃背上的野猪袋,“山哥,你咋回来了?”

    余秋山拍拍余秋堂的野猪袋,笑道:“你还有这种本事,看不出来啊。对了,江哥还好嘛,有段时间没见到了。”

    余秋堂刚要回答,想到后面还有很多人跟着,便没有急着说,“山哥,一起回我们家?”

    “稍后再说,我要先去三叔家,等完事后再来找你,顺便去找江哥聊聊。”余秋山立刻明白余秋堂的意思,借机叉开话题。

    “那感情好,你先忙。”余秋堂便没有继续坚持,他理解余秋山的想法,若是没有自己,余秋江大概率是不愿意和余秋山聊天的。

    余秋江对这个家族大部分人都抱有恨意,即使与堂兄弟们无关,但只要想到父母的事,就很难原谅这些叔伯。

    这种历史遗留问题,乱得像团麻,余秋堂暂时也没办法处理,只好循循图之,他一身血,又带着一堆人回到家,把家里人都吓了跳。

    余小伟和余小云急忙缩进厨房,不愿意出来,而陈美娣本在院子里纳鞋底,看到这么多人,先是一阵困惑,却不得不询问原因。

    听到大家目的是来找余秋堂买肉,她顿时心里很不爽,脸上却无法表露,只是憋得很难受。

    邻居们有眼力劲地,自然知道这家人啥状况,不会刻意在陈美娣面前提余秋堂,但也有些不知道他们分家,还在边上不断称赞余秋堂厉害。

    陈美娣只能忍着,却更烦躁了。

    一直等到大家纷纷扰扰,各自带着野猪肉回去,地坑院这才安静下来。

    余秋堂坐在马扎上,慢悠悠地数着钱,发现一共卖了97块钱,原本一扇半的野猪肉,此刻已所剩无几,满打满算,不到三十斤。

    他将剩下的肉拿进去,切了一小块让余小伟拿给陈美娣。

    他倒不是对陈美娣一家有多好,只是那边还有父亲,总不能他在这边吃肉吃得很爽,父亲在那边啃萝卜。

    当然,如果陈美娣拒绝不要,他也不勉强。

    送过去后,陈美娣并没拒绝,估计是再好的矜持,也撑不住肉香味。陈美娣还是送回四个包子,虽然价值和肉不能相提并论,却算是回礼。

    这样余秋堂就很满意。

    他实在不想和陈美娣搞得太僵,年轻的时候,总想着非黑即白,杀伐果断,仿佛别人得罪自己,就一定要将别人搞死。

    但成熟后,他已知道就陈美娣和他这种关系,看起来简单,实际上却很复杂,两人中间夹杂着父亲。

    没必要重活一生,反而和父亲搞得很不爽,他和父亲有理念分歧,但不是仇人,彼此其实骨子里,还是在乎对方。

    至于陈美娣,他现在人在屋檐下,暂时维持着表面关系,等房子建好后,立刻搬走,眼不见心不烦,就没有这么多事。

    傍晚的时候,父亲干活回来,进屋后一会出来,看到余秋堂正在院子里收拾豺,淡淡地提醒他以后进山要小心,到了秋季,山里的野物都要产仔,性情比较烈。

    对于父亲这种看似平淡,但实际是关心的表达模式,余秋堂已习以为常,便点头应下。

    再晚一些,八点多时,大门被敲响,开门一看原来是余秋山和三叔家的堂弟余秋原。

    “堂堂,我大伯在家嘛?”

    将两个堂兄弟迎进来,父亲本已歇下,里面的煤油灯已经吹灭,听余秋山来了,窑洞里又重新亮起来。

    窸窸窣窣一会,余得金拉开门走出院子,随手将窑洞门关上。

    “秋山啥时候回来的?”

    院子靠墙放着两只马扎,余得金自己坐下,余秋山则是蹲在他面前。

    余秋堂和余秋原靠墙站着。

    余秋原是个憨厚青年,身材矮小壮实,长得很像他母亲,浓眉大眼,脸盘子大的能盛下一桌满汉全席。

    他和余秋堂关系还行,但不如余秋江那般亲密,大概和余秋山差不多。

    说起来,除余秋江外,余家其他七位堂兄弟关系都还行,在这个兄弟为一粒米能闹翻天的年代,已算是相当难得。

    “你这么晚,啥事这么急?”

    余得金从上衣口袋里摸出半截烟卷,掐去断截上的空纸,余秋山急忙摸出火柴帮点着。

    “嗤!”

    火苗在黑暗里亮起,然后复又熄灭,最后只剩点点的殷红。

    “大伯,我呢,这次回老家,一来是为了看看你们,二来呢,是说说我奶的事。”

    余得金一愣,就着烟卷微弱的红光,看着朦朦胧胧的余秋山问道:“你奶病了?”

    “没,没病,她身体硬朗着哩,”余秋山急忙摇摇手,“就是她这几天一直闹着要回家,说是城里房子小,住着不习惯,就跟被关在牢里,咋都不得劲。”

    “城里是不舒服,早些日子我给你爸说,不行就把你奶送回来,你爸非说能行。”余得金听母亲身体没问题,身体才又放松下来。

    余秋堂在边上听着,感觉仿佛是在听很遥远的事。

    余秋堂的奶奶并不喜欢余秋堂。

    尽管他是余家的长孙。

    这个年代,家族氛围相当浓厚,长孙有很重要的意义。

    活着的时候,家谱要写头个,老人去世家祭要站在前列,要给老人扶灵,要给老人顶灰……

    同样,长孙在新一代事务处理上,也占有很权重的发言权。

    照理说,余秋堂应该受到老太太喜欢才是。

    可事实并非如此。

    因为余秋堂的母亲是二婚,来的时候还带着一个儿子,虽然和余得金没有血缘关系,却也叫余得金爹。

    这让老太太觉得非常不吉利。

    他不能容忍大儿子家第一个孩子竟然不是余家的后代,有段时间和余得金闹得很不开心。

    以至于,后来余秋堂生下来后,奶奶也对他爱理不理,完全没有对其他孙子那么好。

    也就比余秋江稍微好一些。

    孙子里最受宠的还是二叔家和三叔家的孩子。

    至于四叔余得火,当年在隔壁村干活,喜欢上人家村子一个寡妇,最后做了上门女婿,可把老太太气坏了。

    虽然四叔和四婶都挺好,对老太太也孝顺,但她依然还是不能接受,好不容易养大的孩子,就这么被卷走了,她心里很难接受。

    以至于,四叔家的孩子,因为没有姓余,她是压根不认为他们是自己的孙子孙女。

    奶奶年轻的时候挺能干,爷爷去世的早,兄弟姐妹们几乎是奶奶一个人养育成人。

    七十三岁那年,奶奶上厕所时不慎滑倒,摔伤了脊柱,从此彻底变为残疾人。

    要强的她开始不吃不喝,硬起想将自己饿死,免得影响孩子们,拖累大家。

    后来千方百计被劝好。

    大家经过商议,决定儿子们轮换着照顾母亲,每家住三个月,结束后换下一家。女儿就定期给母亲洗洗头什么的便好。

    这边的风俗就是姑娘嫁出去,便是别人家的人,原则上不需要管娘家事,以至于发展到后世,不仅彩礼高到惊人,而且四十年后,农村的人谈到嫁女儿,依然还在谈论女儿“卖”了多少钱。

    大家讨论时,也就没有将两个姐妹放在计划内。

    可计划归计划,等到具体执行时,才发现想法简单,做起来却相当困难。

    余秋堂大姑长期在西安定居,虽很想照顾母亲却鞭长莫及,想定期给点钱,又没有多少钱给,只能在一边愧疚,一边将压力放到其他人身上。

    儿子里最小的儿子英年早逝,老四又成了倒插门,母亲那么大的性子,打死都不会到老四家去住。

    那剩下的,就只有三个儿子。

    这三个儿子倒没啥问题,可老太太又看不上陈美娣,住在余得金家里,隔三差五就和陈美娣闹得不可开交。

    余得金家也惨遭淘汰。

    (本章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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